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550299/2016-00115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6-10-1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2015部门年决算公开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2015部门年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16-10-11

按照《决算法》的有关规定和2015年决算批复,现将本部门2015年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三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 承担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 遵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等行业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法规和有关政府规章。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 组织制订公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 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五) 承担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全市公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 指导全市公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七)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 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教育和中等专业技术教育。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九)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人事、劳动、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十)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河市交通运输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股、财务股、人事股、工程股。下属决算单位有三河市运输管理站、三河市公路管理站、三河市地方道路管理站、三河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10

第三部分三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2596.41万,本年收入49,857.52万元,本年支出52,910.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37.3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49111.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634.1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696.51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9.23万元,其他收入9.82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5年支出总额52910.1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29.91万元,农林水支出18798.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74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49111.9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634.10万元;财政基本支出5010.60万元、项目支出47860.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453.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8.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共计0个团组0人次。
(二)公务用车及运行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448.7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98.90%。车辆保有量为32辆。
(三)2015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99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1.1%。全年公务接待91批1121人次。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采购预算4099.85万元,采购金额4009.11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2、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指财政当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